(謝謝大家關心,留言要遲一些覆,不好意思)
自從家中多了一口後,我們很少出外晚膳,請朋友回家也明文規定要準時六時吃飯,因為小朋友早睡是大過天的事。所以,如果朋友臨時要遲到的話,我會叫他們不要來了,否則未吃飯就要送客,真的很不好意思。
難得今天去長島玩,下午四時我已飢腸轆轆,嚷著要去吃飯。回家的路很遠,怕餓壞大家,所以提議去途中的意大利餐廳吃晚餐。我甚少寫餐廳,因為實在去得太少,數來數去都是常去的幾家。這是其中的一家。
在老外餐廳坐下來,侍應都會放上麵包。我很喜歡這家的蒜蓉包,放上手仍是熱烘烘的,蒜頭的味道也很濃,很吸引,但不宜多吃,否則等一會吃不下主菜。
吃意大利菜的頭盤一般會叫Antipasto,這是一種混雜了少許醃肉、蔬菜、橄欖和水牛芝士(mozzarella cheese)的前菜。美國很多地方的意大利餐廳都會供應,不過,不是每一家都這麼正宗。
吃了幾片蒜蓉包,其實已有點飽意。於是我點了肉腸蜆殼粉,上面灑滿我喜歡的Parmigiano-Reggiano芝士(帕馬森乳酪)。我只吃得下半碟,剩下的我都打包拿回家,打算明天做午餐。
侍應非常有禮,待我們吃完遞上帳單時,仍不忘問我們要不要喝咖啡,或者吃甜品。
小朋友聽到「甜品」已兩眼發光,急著說:「我要甜品﹗我要甜品﹗」
瞥一眼帳單,已是五十元了。
一直想給香港的朋友買「腰果蘋果」【註】(cashew fruit,我以前在這裡寫成腰果果)汁,幾次在超市見到的都是玻璃瓶裝,帶上飛機有打破的危險。
終於給我見到紙盒裝了,味道比瓶裝的更清新。不過,如果你要講特色的話,喝完你大槪也想不到一個形容詞,只覺得帶一點「粉」味。
希望下次回去香港時,超市仍有貨,我會每天去買一包,讓人感覺每天都有人光顧這果汁。就好像這裡一樣,每天扮讀者來看一看,推高一點。哈﹗
【註】這裡寫的腰果蘋果是一種水果,不是腰果+蘋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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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「也」字是衝著韓良憶的「義大利人不洗米」一文而來的。我以為只有美國人不洗米,原來意大利(Italy,香港慣寫成意大利,台灣則寫成義大利)人也不洗米的。不過,她的文章先出街,這個「也」字當然是屬於我的了。
記得中學時到同學家玩做飯,大伙兒一起煮飯做菜。我負責洗米,一位女同學走過來,大聲說:「你怎麼這樣髒?洗米要洗到清澈為止。」我感到很不好意思,頓覺全身都髒得像茅坑一樣。
後來來到這裡,第一次做飯,正要洗米,家人說美國的米不用洗的。韓良憶筆下的意大利人說米洗了,會影響黏度,煮出來的飯就不是意大利飯了。我在美國做飯時洗米或不洗米,其實感覺不出飯的味道有什麼大的分別。
美國人強調不洗米是因為這樣做會令營養流失。中國人覺得米有點髒,應該要洗一下。但是,日本人說日本米是不需要洗的,因為很乾淨。
最近試吃另一款日本米,包裝上罕有地寫著「輕洗米」,即是說,這種米是要洗的,次數只是一至兩次。其他米的包裝上沒有說明要洗米,是不是假定不用洗的呢?
我懶,又有點不怕髒,所以,不叫我洗我就不洗了。
如果你去超市走一圈,會發覺很多飲品都走健康路線,強調自己的成份怎健康,有多少抗氧化的功效。
嬰兒潮出生的人已逐漸步入退休,抗衰老已成為一眾消費產品的主流。以前只有老了的人才怕老,現在廿多歲的年輕人已急著要抗衰老了,都得拜謝產品的強勁宣傳。下一步可能是抗衰老應該在嬰兒時期打好基礎﹗
抗氧化是其中一種抗衰老的方法。以前我見過一個小女生上課時經常拿著一瓶紅彤彤的飲料。我問對方那是什麼,小女生說那是pomengrante(紅石榴,我不想將這種水果與另一種也稱為石榴或番石榴的水果混淆,故加一字叫紅石榴)。
那時候才是第一次聽過紅石榴的名字,後來才知道紅石榴是一種抗氧化(antioxidant)的水果。據說又可以防止心臟病、對癌症病人有幫助。
不過,吃紅石榴時要格外小心。我買過一個紅石榴回家,準備試吃,但是等了幾個星期,直至爛掉也吃不成。於是不死心的我,又買一個回家,老老實實地說我要試吃。
終於有一天,有人肯動手切開紅石榴,將裡面的紅色種籽拿出來,放在碗中,教我怎樣吃。
吃紅石榴就是要吃那些血紅的種籽。種籽外面有一層血紅啫喱包著,吃時將種籽放嘴中吸啜,吸乾那些血肉後就吐出種籽。種籽其實很小,逐粒放進口中的話太不划算,所以要一匙一匙的送入口中。用牙咬下去的,感覺有點爽,汁的味道很香。
所謂要小心的就是那些血紅的汁液,用手碰的話,肯定兩手像沾滿鮮血一樣。汁液碰到衣服,更是難以洗掉的,所以吃紅石榴忌穿淺色衣服,最後穿得破舊一點,弄髒了衣服也不會心痛。
吃完一次,怪不得有人一直遲遲不肯動手。下次還是學小女生,乖乖買一瓶紅石榴汁喝好了。
我以前是從未吃過鮮百合的,或許在喜宴吃最後一味甜品紅豆沙時曾吃過,但那些應該是百合乾,不是新鮮的。
在這裡的華人超市見到鮮百合時,也不太清楚可以怎樣吃。於是問超市的員工阿嬸,答曰可以炒肉炒菜吃。
這鮮百合其實是花的根莖部分,因為屬鱗莖植物,根莖呈抱合形態,因而得名「百合」,外型有點像蒜頭。煮前要先一片片剥下來,洗淨。百合需要很短的時間就可炒熟,所以最適合我等下班後趕回家做菜的「煮婦」。
因為之前吃了太多肉,所以偶然來一個素菜,鮮百合炒西芹,可以調和一下。
將西芹切薄片,這樣可以快熟一點,先炒西芹,然後才加入鮮百合甩炒一輪,不用加什麼調味。鮮百合和西芹已有一種獨特的清香了。有些人喜歡加帶子同炒,這樣會更甜美。不過,我實在對華人超市的帶子沒有信心,所以寧願吃得素一點了。
昨晚跟小朋友講睡前故事,選了曹操這個「望梅止渴」的成語故事。
話說三國時代,曹操領兵,途中大家在一個荒野迷路,四無人煙,也無水源。大家筋疲力盡,又餓又累,想臨渴掘井也失敗。曹操心知軍隊最要緊的是士氣,眼看士兵像一盤散沙,心裡大知不妙。
於是心生一計,忽然跳上馬,揮動馬鞭,遙指遠處的山頭,說翻過山,就有一個梅樹林,現在正是梅熟季節,大家可以吃梅止渴。
士兵一聽,大槪大家都是吃過梅的,馬上口水大流。最後當然捱過難關,大家走出荒野。
講完,問小朋友:「怎麼樣?有沒有流口水的感覺?」
小朋友搖搖頭:「什麼是梅?即是上次你給我吃那些又苦又鹹的東西?」
又問:「那你覺得什麼會令你覺得很酸流口水的呢?」
小朋友:「檸檬。」
於是,故事中的曹操不去吃梅了,叫大家去吃檸檬。
離開蘋果園時,順便買了一瓶一加侖蘋果汁(apple cider)。這種蘋果汁是未經過濾且沒有加甜味的,比apple juice看起來混濁,但卻保存了蘋果的原味,冷熱喝都很可口。
尤其是天氣冷,將蘋果汁稍稍加熱,在早餐時喝一杯,整個腸胃都暖和起來。
忽然想起多年前在香港看的一套電影《The Cider House Rules》,主角是未變身蜘蛛俠前的Tobey Maguire,不記得當年口碑如何了。只記得我一邊看電影一邊吃薯片,被我朋友罵我沒禮貌。從此在戲院看電影再不敢吃東西了。
又是摘蘋果的季節了。十月份的戶外節目排山倒海而來,這個季節在戶外最舒服,趁凜冽的秋風仍未起,陽光依然暖和,黃葉尚未落盡之際。
有些朋友問我:楓葉有什麼好看?我只好答你:因為你沒看過,所以認為不好看。
周末我們找了一個摘蘋果的藉口開車去郊外透透氣。去的蘋果園是我們連續三年都去的,一早出發的話,公路沒有那麼擁擠。原來這蘋果園今年變得更熱鬧了。去年在園外停車時,只有數輛車,今年,已是兩邊都排滿了汽車。幸好我們早到,中午離去時,已有長龍在排隊等著上稻草車去果園。
小朋友喜歡吃富士蘋果,一下車已跑去寫著「富士蘋果」的指示牌。抬頭看看樹上的蘋果,低處的蘋果已被人摘去了,剩下樹頂的,手長莫及,唯有望果興嘆了。有些華人不曉得是漠視規矩或是不懂英文,一家大小往樹上爬。小朋友看到忙問我:「為什麼那些嬸嬸會爬上樹?」我唯有說:「因為他們不守規矩。我們要做守規矩的人。」連小朋友也知道你不守規矩,做大人的應該感到羞愧。
摘了一大包蘋果,裡面有富士和金地利(Golden Delicous),約重廿磅,要付十八元。不算便宜,但有什麼蘋果比這個更新鮮的呢。
回到家去,我們就打量要怎樣吃蘋果了。我提過要做拔絲蘋果,家人提議早餐吃炸蘋果圈(apple fritter)。我從來未聽過也未吃過炸蘋果圈,覺得很新鮮,於是將我的拔絲蘋果抛諸腦後了。
第二天一大早起來,家人已在廚房準備炸蘋果圈了。天氣剛轉冷,整間房子都充滿一陣炸油和蘋果香味。
這炸蘋果圈看起來有點像蘋果都甩(donnut),後者的主角是都甩,配角是蘋果,還是只聞其香不見其影的蘋果;前者則是蘋果做主角,麵粉做配角,配角先出場,主角和戲肉在裡面。
本來以為很甜,但蘋果那份清香實在誘人,阿當其實也是受不了蘋果的誘惑吧。我一共吃了四個,最後因為真的吃不下了,只好乖乖投降。
本來在書店找另一位作家的書,忽然被這本書的書名吸引──這正是我想為自己的飲食文字想的名字。
於是我翻開作者韓良憶的介紹:
喜歡的作家很多,最喜愛又敬佩的「偶像」是已故的美國飲食文學作家M.F.K.費雪,只要買得到的書,全部都收集了。
天﹗你大槪想像到我當時的表情了。我前幾天在小鎮New Paltz經過一個賣書路攤子,一本舊版的M.F.K. Fisher的《The Art of Eating》(吃的藝術)映入眼簾。那是1956年的版本,攤主索價20元,還在封面標明原來是要40元了。不過,我最後也沒有買。我家已有三個版本了,其中兩本是一模一樣的1954年墨綠布紋精裝,因為買第一本時,發現太殘舊,於是再買一本較「簇新」的。
《吃東西》書扉頁有作者的照片,背後是一排書架。最近作者身影的一欄書架,我一眼認出有一本《The Art of Eating》,那版本我也有,不過忘了放在地下室哪裡,所以又買了一個新的版本。
我一直奇怪為什麼台灣沒有怎樣翻譯費雪的作品,她可是美國公認的散文大家。原來台灣那唯一兩本費雪的中譯本,都是作者韓良憶翻譯的﹗
可以看得出作者想步費雪的後塵,以飲食為題材,寫文化和寫人情味。她寫旅居旅途上遇到的美食,都會聯想到從前在家鄉台北的美食和親人的故事,有時又會寫食物的身世。
有一處她寫自己做了這麼多年華人,原來連白飯也不會做,我直看到感同身受。我當年來美時,正要做飯,才發現家裡沒有電飯煲。我們這些煮婦,原來沒有了電飯煲就真的不能做人了。幸好我會用瓦罉煮白飯,所以勉強也應付過去。後來才買了一個電飯煲。
作者又提到美國的「雜碎」,那是華僑的獨特菜式。中國人是不吃這個的。作者提到Edward Hopper一幅題為「雜碎」的畫作。我又要加一把口了,對,我也在這裡提過。
雖然大家寫飲食的想法很接近,這可能與我們同是喜歡M.F.K. Fisher有關,但我想韓良憶不會像我這麼瘋會愛看恐怖片喪屍片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