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是本周最後的文章,也可能是本年的壓卷之作。
很多跟我見面的網友,第一個問題都喜歡問:「你什麼時候開始寫網誌的?」其實大家如果夠八卦,一查存貨記錄,就知道這網誌的開張日期。不過,大家可能覺得凡事要當事人親口答,自己查沒意思。
好吧,這網誌是在2007年3月10日開始面世的,第一篇文章是寫醃菜。因為我喜歡吃,所以就以此為第一篇的題目。本來想寫食物和文化,不過,功力不夠,結果由別人的食物寫到自己飯桌上的菜,跟著與我每天吃飯的人也一一出場。
大家眼中的阿包,經我鬼斧神工的文筆包裝下,變得活潑可愛、聰明,有時還很反斗;廚神更成為一眾女生的偶像,簡直無所不能;而我,就是大家嫉妒的對象──經常有好東西吃,還會寫文章。
說些老土話,在過去幾個月,與大家在網上相處,你一言我一語,慢慢培養了感情。上個月,我與幾位網友見過面,發覺這份網上友情原來是可以延續到現實去。我不開心時,有網友馬上寫電郵慰問。同樣,誰有事,我也會第一時間寫電郵安慰一番,雖然往往是遲到的多。
在過去幾個月,我看過的書其實不多,所以這個網誌也是側重寫吃,與我的名字readandeat不對稱。看見別的網誌談書談電影談得頭頭是道,我就好生羨慕。曾試過江郎才盡,唯有貼相了事,結果閱讀率反而大大提高,真真氣死我也。
我看一看記錄,從網誌開業至今,我一共寫了三百五十四篇文章,連這篇在內,是三百五十五篇。
如果你年尾沒事做,我給你一點功課。在這三百五十五篇文章中,你最喜歡哪一篇?
意料不到的是,今年的除夕我將會在香港過,這將是我一生最難忘的除夕。






不足10個月已經寫了355篇文章,勁!
祝在香港假期愉快!
十個月 三百五十五篇!! 好利害啊:) 快加十篇,以 365 結年好嗎 (隨便說不要認真
先祝你旅途愉快 !!
下次再答你的問題啦 … (:SSS 那一篇 ? 功課咁重手 :S 都咪話,三百五十五篇呀。)
ps 題外話,今晚在電視看到一個關於蒙古的特輯,好美好美,看完自己都豪情起來
Chris:
你不用一天一篇也人氣咁勁,我怎及得上你。
Michelle:
再加十篇?你想要我命麼?
小小意思,大家辛苦啲。嘿嘿。新年快樂﹗
加十篇,濕濕碎啦,貼十幅圖咪搞掂囉!(笑)
Scorpio:
好。等著瞧﹗
咦?又回來過年?今年驛馬星動?
貼相最多人睇,因為其實大家都不太看字。:P
親愛的,我不喜歡你的文章…
我喜歡你!
你的文章,我大都喜愛。光是一個「天蠍座男生」,已令我愛得死去活來。
我不會滿足於你已寫好的那些,我相信最好的文章,還在後頭。
The best is yet to come.
I love you.
給你一點功課,在回港前寫多十篇啦~
好難答喎。我中途踩過嚟睇,有成半未睇過。
睇過嗰啲都唔易揀,又要記又要諗清楚。
你問得,都唔想我哋隨便篤一篇,咁冇誠意啩?
畀條咁大題目,不如你先招供,話自己最鍾意邊篇。
以身作則啊-嘿嘿~
我最喜歡看阿包問的問題。相信不用鬼斧神工,阿包已經是活潑可愛聰明反斗的。至於印象最深的,應該是倉皇辭廟那篇,嚇了一跳呢。
新年快樂,一路順風。還有,心情放輕鬆一點吧。
好難答的問題!
總之你繼續讀書食野湊女寫blog, 我繼續流住口水睇
抱抱啦
我雖愛發問,但能查到的問題,我通常自己找答案。
除夕回來,一路平安。要幫手的地方,即管開聲打比我。
祝好。
在港期間, 一切保重, 小心身體!
我第一次留言, 你便說我是你最後一個回覆的人, 嚇得我! 很高興你繼續寫, 給我一點時間, 三年後告訴你我最愛哪篇.
你用” 心 “寫的那篇我最愛。
( 其實有些還未看。呵呵~~ )
酷呀你readandeat!
to michelle:
是內蒙大草原嗎?我喜歡呀,去過兩次呀,最近個次超正(1999),因為剛好跟一班日本學生同join local tour,他們是在上海進修中文,而旅行社老闆亦很enjoy,老闆還派給我們一人一名片,在名片後簽上自己的名字,豪情地說:持此名片的人下次免費………嘩………
aulina:
是呀,今年真的是馬不停蹄。
Leona:
嘻,你真會氹人。如果你是男生,肯定令我更著迷。呵呵。
新年快樂﹗
米搞:
你真是有心為難我,想我在機上度十篇文?
amo:
真傷心﹗原以為你最了解我。(掩住半邊嘴笑)
很奇怪﹗我鍾意的大家未必鍾意。哈哈﹗
orangutan:
謝謝你常常(其實是不是?)探我這個師奶﹗如果有朝一日我們同化了你的網誌,下次選十大師奶,你可能會上榜﹗
怒火:
聽講你要戒口噃﹗小心保重﹗
abby:
當然找你幫手……去吃﹗
kam:
我們齊齊記住這個三年之約﹗
來過人:
呵呵﹗年尾流流忽然咁口乖﹗
dbdb:
你更酷啦﹗
嘩,免費﹗咁正﹗
等妳回來,保重。
妳個問題,好難答,諗諗先。
在這三百五十五篇文章中,你最喜歡哪一篇?
給你一個最「行」卻出自真心的答案,篇篇都喜歡。但有一篇最不喜歡的,唔該你以後唔好再寫類似題材,就是你宣布不寫了那篇,簡直無法接受。
你老土問,我老土答:喜歡的太多了。
我沒有讀遍這裡所有的文章,不過,我很喜歡”讀與吃的啟蒙老師”,意猶未足,我想聽下去呢。
嘻嘻(奸笑), 咁我地至少可以睇多三年, 大家不用怕你會捨我們而去了, 不過三年又三年, 三年又三年, 等你繼續寫下去, 哈哈!
答應了你找最愛的文章, 於是從頭閱讀, 這才驚覺你我長於同區, 也在元朗讀書, 也要乘61 /53號上學/回家 (我多會坐小巴, 都係叫寶城有落), 立時感到十分親切和溫暖.
三點:
好,最多諗到今年年底。
Teddy:
你上次寫那篇也嚇親我。仲好講。
shiren:
噢,我明天會見到老師。哈哈,看看我們又有什麼活動。
kam:
你都幾奸喎。咦,你會不會是我同學呢?這個可能性不是沒有。不過,我還有跟我的小學同學聯絡的,當中沒有人去紐西蘭結婚。我其實上學才坐小巴,放學我會坐巴士。一至五年級都坐校車的。
嘩!的確很厲害,10個月寫了三百多篇,你真的如你所說,十分勤力.
很難說最喜歡哪一篇,總之就是喜歡你的風格吧!
祝你這次回港一切順利,返美後繼續做個開心的師奶!
德州卡門:
你現在身處何方呀?應該在德州吧。我在這裡你就回去了。真不巧合﹗
對,回家已差不多兩個星期了. 今次見不了面,期待可在紐約與你及阿包會面–我知我已講了多次會到紐約, 但總是人算不如天算,幾次都去不成
德州卡門:
真是緣慳一面。我在這兒你剛走了。好,我們在紐約見。
今年呢?
今夕呢?
盼!
小孜孜媽媽:
去年除夕有點特別,這種事最好不要再來了。
今夕因前幾天吃得太多肉,肚子有點不舒服,哈﹗所以不要以為我真的好擦得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