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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十月, 2008

貴奶奶的故事

有兩樣東西老外不喝是會死的,一樣是汽水,另一樣就是牛奶。
以前我們家還是兩個人時,喝的是普通牛奶,每次買只是一品脫(pint),即八分之一加侖。
後來我們知道會有第三個人時,我們改喝有機牛奶。每次買都是半加侖。牛奶錢忽然由一塊幾毛,跳升兩倍至三塊多。
這牛奶價錢總算穩定幾年,忽然之間前幾年又加價了。現在半加侖有機牛奶都要四塊多了,有些牌子甚至超過五塊。汽油跳到最高時,一加侖也只是四塊多,還未到五塊。我看了大小牌子的有機牛奶,價錢像抛物線,於是捨高取低,只買價錢稍便宜的。
直至有一天,我發現最便宜的一加侖有機牛奶的價錢是五塊七毛九時,我開始覺得自己喝了多年貴奶了。把心一橫,我一手挽起一加侖牛奶去付錢。自備購物袋的話,還可以減一毛錢,我心裡暗暗歡喜,覺得自己終於在買牛奶上佔回一點便宜。
誰知一路挽著一加侖牛奶走回家時,就開始後悔起來。這一加侖可真重得要命。
除了一加侖牛奶外,購物袋裡還有阿包三大包共廿四盒的果汁。我走不了兩步,已經要換手休息一下。
一路走,我發現身後有一個女人一直跟著我,我停,她又停下來。
我再停在路邊休息,她又停下來。我不出聲,只想讓她先過去。有人在後面跟著自己,令人很不舒服。
我拿起購物袋預備起步,那女人忽然在後面叫了我一聲。我這才發現,對方是一名年紀比我大很多的婦人,正推著一輛手推車,裡面裝滿從街上垃圾桶拾來的玻璃空瓶。
她看來不懂英語,對著我指手劃腳。但是,我明白她「說」什麼,她「說」:讓我將購物袋放進她的手推車裡。
於是,我把那重得像死人的購物袋放進她的手推車裡,然後叫她讓開,讓我來推那手推車。她又「說」:推那車很累啊。
我們並排走,一路也沒有說話。
走到下一個街口,我問她要去哪裡,她指著前面超級市場的後門。我幫她把車推過了馬路,然後指向另一邊,說我要往那邊走回家。
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哪裡人,我用她的母語跟她道謝。她很詫異,連忙躬身向我回謝。
兩個完全不相干的女人,就這樣因為一加侖牛奶而在人生路上走在一起,十分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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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就是為了一頓早餐

自從阿包轉了另一間學校後,早晨時分,我已很少會再經過這家法國餅店了。
每次吃早餐時,都會想起他們外脆內軟的牛角包和香濃幼滑的熱朱古力。早餐我再沒有吃牛角包,除了這家店的牛角包,其他的都看不上眼。
前幾天幫同事訂了生日蛋糕,我又有藉口一早跑到這裡來。時間比我預算的早,我趁客人不多,買了一個芝士卷(cheese danish)和一杯熱朱古力。坐在門口旁的吧枱上,一面望著店外走過的行人,一面享受陽光下的一頓簡單早餐。
以前長輩常說,辛苦揾兩餐。兩餐我是找到了,除了午餐和晚餐,我還想安樂地吃一頓早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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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久存的咖啡蛋糕

今天在公司忙到頭昏腦脹,忽然收到廚神的電話。他約了朋友吃午餐,吃完路過一家餅店,看見店內買的咖啡蛋糕很好吃的樣子,鋪滿了山核桃(pecan)和糖霜,問我要不要嚐一下。
我不知道什麼是咖啡蛋糕(coffee cake),雖然不喝咖啡,但咖啡做的糕點,味道通常都不錯。
整天在公司繼續與文件搏鬥,望著窗外灰濛濛的天,行人撐著雨傘給吹得東歪西倒。
只是離開了座位一會,電腦就休息去了。我可能真的不在狀態,竟然將密碼忘記了,連打了六次都打不開電腦,最後更將帳戶鎖死了。負責電腦技術的同事又不知跑哪裡去了。今天早上已麻煩過她,已不太好意思再叫人家過來重開電腦。
想了半天,還是記不起密碼。同事忽然說:會不會是大小寫的問題?
一言驚醒夢中人﹗
一試,果然是。吁了一口氣,繼續努力。
晚上又要出外工作,跟同事你一袋我一袋,風太大,不能打傘,唯有給雨淋著在街上走。幸好今天穿了乾濕褸和雨靴,才不致渾身濕透。
工作完了,才想起還未吃晚飯。不過,下雨的晚上,街上行人不多,還是快快回家才穩妥。
回到家,廚房沒有開燈,只有爐頭上抽油煙機的兩盞射燈亮著。櫃台上放著一個很大的蛋糕盒。
打開一看,原來是我今天下午說要吃的咖啡蛋糕。我還以為是一小塊,原來是一個大蛋糕。不同的是,中間有一個大圓圈。
這個咖啡蛋糕不是用咖啡做的,原來咖啡蛋糕不一定用咖啡做,只是一種跟咖啡和茶一起吃的蛋糕,有些人將咖啡蛋糕做早餐。
這山核桃咖啡蛋糕吃下去其實更像麵包,外面的山核桃和糖霜很脆口,味道也不太甜。吃了一塊,已想吃第二塊。這蛋糕不能久放,這麼好水準的食物,自然不會在我的廚房久存了。
Technorati Tags: coffee cak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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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窿的甜麵包

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又有一家跨國公司在香港開的分店幾乎全線關門大吉了。
這公司賣的食品都甩(donut),我其實沒甚興趣。美國人嗜甜如命,很多人喜歡拿都甩當早餐,飯後甜品倒可以;做早餐的話,我就受不了,咬到一口都是糖。
這種中間有個窿的炸麵包,其實有點像沙翁,我不太好沙翁,所以對這種麵包也沒有什麼好感。
有一次與朋友逛街,走到某街口。朋友忽然像見到寶一樣尖叫。我問對方看見什麼,原來是對面街有一家都甩店。那是全市有名的都甩店,賣的都甩五顏六色,古古怪怪,卻贏得一眾食客的歡心。
朋友飛快跑過對面馬路買了兩個綠色的都甩。我一看見那顏色已皺眉頭。正像我第一次看見南美洲的藍色蛋糕一樣,我第一個感覺是:會不會吃壞人的?
老實說,我在這裡只吃過都甩一次。我覺得已足夠了。同事買回來請大家吃的都甩,我是碰也不碰的。
怎知這一次,我在郊外遇到用不同材料做的都甩。我一聽到人家要我吃都甩,我已沒興趣。阿包卻不斷游說這蘋果都甩味道很好,還撕了一小塊硬給我嚐。
這蘋果都甩可能不是用油炸的,而是用焗的方法,感覺沒有那麼油膩,除了蘋果味道外,還夾雜著淡淡的玉桂香味。
這氣味令我想起廚神擅長的蘋果批。焗蘋果要加一點玉桂才夠香的。這蘋果都甩像麵包的口感,又令我想起很久沒吃的牛脷酥,尤其是那個圈圈,甜味都集中在那兒。
結果我吃了阿包四分一個蘋果都甩,再另外買了一個自己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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潤肺羅漢果西洋菜湯

一到秋天,家人的氣管都比較敏感,早晚都有幾聲乾咳。我們廣東人最擅長是煲老火湯,潤肺湯更加不能少。
以前父親在冬天都會煲羅漢果南北杏西洋菜豬肉湯。西洋菜、羅漢果和南北杏都有潤肺功能,加在一起煲成的湯,甘甜清潤,我最喜歡喝。
西洋菜原是西方的菜,近百年才傳入中國。洋人吃西洋菜是放沙律裡吃的,所以煮爛了的西洋菜對他們來說有點怪。正如我拿西洋菜生吃的話(我相信小時候一定做過這事),父親一定說我是牛吃草。
煲西洋菜老火湯,要記住水滾才下西洋菜入鍋內,否則湯煮好後會帶酸苦味。這個是我父親教的,是民間智慧的一種。這些東西我以前是不會信的,多次撞過板後,我開始相信「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」是什麼意思了。
不知是否嶺南一帶以前屬蠻荒之地,多沼澤山林瘴氣,民間慢慢一套獨特的食療方法。羅漢果在超市和中式藥房都會買到。超市買的因為已包裝好,所以難以判斷品質。羅漢果是廣西特產,很多北方人都不知道是什麼東西。買羅漢果時先搖一搖,如果沒有聲響的,就是好貨。
還有南北杏,我以前以為是一樣東西,原來是杏的核有兩種:南杏和北杏。味道也有分別的:北杏較苦,杏仁氣味很濃,藥療效果較高;南杏較甜,潤肺效果較北杏弱。
再加上蜜棗,煮上兩個小時,這湯就更加潤肺了。
中國人的食療都是民間智慧的集大成,與西方人那種營養學完全不是同一回事。我每次煮這老火湯,廚神都不喜歡吃那煮爛了的西洋菜,阿包更明言只要湯不要渣。不要緊,反正湯渣都是我的。他們不吃,我一個人獨吃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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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搞鬼

十月,大家都在計劃怎樣搞鬼。小朋友已計劃好在萬聖節那天穿的服飾,大人,像我,仍在張羅扮什麼好。萬聖節這活動在美國不限於成人,其實小朋友的成份更重。《E.T.外星人》的男主角帶著ET在萬聖節到處走來走去搞鬼trick-or-treat。因為是萬聖節,所以大家都沒有注意到ET。那應該是我第一次「接觸」萬聖節。
香港慶祝萬聖節的多是鬼,近年也有人慶祝了,不過只限於扮,沒有搞。要搞鬼,一定要全民參與。小朋友提著南瓜袋,到處跟人說trick-or-treat問人取糖果。在城市玩這活動要很小心,很少人會敲門登樓trick-or-treat的,小朋友都是「敲詐」商店的多。有些華人開的店不想煩,索性早點關門。
歐洲近年也開始在十月三十一日慶祝萬聖節,不過,前幾年,在報紙上看到有些歐洲人很抗拒這個美國人大事慶祝的節日,認為是美國文化的入侵。
其實,不只西方人在十月會搞鬼。前幾天,我們去博物館參加一個親子活動,才知道墨西哥在十一月一日和二日,也有一個與鬼親近的節日,那叫Day of the Dead(亡靈節)。
這亡靈節跟中國人的清明節差不多,都是與紀念過世的親人有關的。墨西哥人在那一天會搭起私人的祭壇,上面放滿食物,用來供奉已去世的人。中國人燒香燒金銀衣紙,是給去世的人;墨西哥人則準備美食招魂,大家相信這一天,死去的人會回來跟生人相聚一刻。
聽起來有點恐怖,但其實這天是充滿歡樂的,因為與懷念的人親近。祭壇上會放用糖果或朱古力製成的骷髏頭,顏色奪目,小朋友都喜歡拿來吃。
相比之下,中國的清明和鬼節都是那麼嚴肅。如果小朋友想搞鬼,肯定會被大人罵「無厘正經」。中國人,可能就是太正經了。
Technorati Tags: day of the dea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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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女兒送的書

廚神很喜歡收藏和閱讀善本書。
最近他買了一套三大冊的法國文藝復興作家拉伯雷(François Rabelais, 1494-1553)現存的英文譯本全集,由美國的Covici-Friede Publishers在一九二九年出版,精裝硬皮毛邊本。開度非常大,十三英吋乘十又四分一吋,當年只限量印刷了一千三百本,廚神這套的編號是七百七十六。
拉伯雷是誰我當然不知道,我不太熟悉英語的文學世界,遑論法文,還要是古典文學,我更加是門外漢。
提起這套善本書,不是要顯示廚神的博學和我的無知,最大目的其實是,我想告訴你,在第一冊的扉頁,廚神發現了跟買下這套書同樣令人興奮的物事。
原來這套書的舊主人是在書出版後的二十年──女兒出生那一天,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日,買下這套書,用來送給女兒將來的禮品。
他寫道:
I haven’t the way of François Rabelais nor the ambition of the French Physician. But on the day of your birth, I must be very alert. So- here is joy + much more the(?) wish of your progenitor.
送一套這樣的書給女兒,可見父親對她的期望。
屈指一算,他的女兒今年仍在世的話,應該是59歲了。不知她有沒有看過當年父親給她買下的書。我希望把這套書賣掉的人不是她。

後記
本文其實是受Orangutan的〈給女兒的信〉一文的啟發而寫的。
Technorati Tags: Rabelai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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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寒地凍,最簡單莫過於用砂鍋煮食了。煮好的菜,廣東人叫煲仔菜。
瓦煲製成後,煲身有很多氣孔,煮食時很易傳熱。雖然散熱也快,但是,一鍋煲仔菜連蓋子上桌時,一打開蓋子,熱氣騰騰,在冬天吃最好。
我最愛用煲仔煮沙爹肥牛金菇粉絲。這菜煮來也非常簡單。材料主要是肥牛和粉絲。
有老外問我為何肥牛可以切得如紙般薄,我們中國人當然知道竅妙就是先將牛肉冷凍才切,就能從心所欲切出薄薄的一片牛肉了。我當然不會自家拿牛肉冷凍,然後切出薄肥牛片。在超市買肥牛也不是太冷,一大包切好的火鍋肥牛片才五六元。老外超市只有牛排,沒有肥牛,要買肥牛,一定要去華人開的超市。
這兒超市賣的粉絲大都是龍口粉絲。在外地真好,因禍得福,認識了很多中國名牌食物。龍口粉絲是中國有名的粉絲品牌。
龍口其實是山東省的一個集散港口,因為山東幾處出產的粉絲都在這裡轉口,所以才那麼有名。真正有名的粉絲出產地應該是龍口附近的招遠縣,那兒生產的粉絲佔了總產量的一半以上。
我們熟悉的粉絲是乾的,用綠豆製成。我小時候不知道,以為粉絲是麵條的一種,怪不得吃粉絲不會吃飽人,只吃粉絲,很快就會肚餓。煮粉絲沒有油的話,味道會很寡,如果加入肉類的油,味道會更佳。所以用肥牛來煮粉絲是最適合不過了。
首先將粉絲雞湯內浸軟。另一方面,將洋葱絲、甘筍絲、葱段和金菇在鑊中炒軟,加入肥牛略炒,再加入沙爹醬或沙茶醬(我個人比較喜歡用沙茶醬炒牛肉),最後將炒好的牛肉一併放在粉絲雞湯上,略再加熱,就可上桌。
這煮法有點偷懶,不是真的用煲仔直接煮菜。不過,味道也不比其他煲仔菜遜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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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歡墨西哥跳豆

這不是我的新歡,是阿包的。
今天下班一開門,阿包馬上迎上前,一輪連珠炮發說有一粒豆──一粒會跳的豆﹗
我聽不清楚,問了幾次什麼豆。阿包說豆內有一條蟲,春天會鑽出來,跟著會變成一隻蛾。越聽越恐怖,到底是一粒豆還是一條蟲。
我的眼神充滿疑問。廚神一臉神秘地說要我親自觸摸就知道。
摸一條蟲?

原來在中美洲有一種矮灌木植物叫Sebastiana Pavoniana,它的種子不會跳,但卻是跳豆飛蛾繁殖下一代的中途宿舍。飛蛾在花朵上產卵,幼蟲孵化後鑽入種子的莢膜內,吃光裡面的種子,然後在裡面變成蛹。種子會跳是因為裡面有一個活蛹﹗這些種子就叫做墨西哥跳豆。
美國的小孩子很喜歡這玩意。阿包這粒跳豆是從學校拿回來的,班上一人一粒。玩法簡單,在跳豆紙上放下一粒跳豆,然後大家猜跳豆跳到哪一個數字,猜中者就獲勝。

別小看這粒小跳豆,有時候一跳會有一厘米高,嚇你一跳。
因為這粒豆是活的,它會乾死的,所以每個月要讓它濕水四至五小時。這不太難,比照顧兩隻公主容易得多了。
我一邊寫這篇文章,廚房不斷傳來怪聲。我問廚神是否忘了關爐頭,是否窗口有什麼東西。都不是。
是那粒跳豆在窗台跳──跳──跳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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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長島開枝散葉的北京鴨

在紐約的超市,經常看到凍肉櫃裡放著整隻冰鮮鴨,上面的標籤是長島鴨(Long Island Duck)。
長島如果算是一個島的話,那這個島可真大了。這個全美最大的島,有二十四個香港最大的島嶼大嶼山般大。長島的最西端,與曼哈頓只是隔了一條比維多利亞港還要窄一半的東河(East River)。
記得《秋天裡的童話》的船頭尺嗎?他最後就在長島開了一家餐廳,還在那裡重遇他心儀的十三妹。長島永遠給人一個印象──富人居住的地方。已過世的宋美齡生前曾住在長島,後來因為冬天太冷,不太適合老人家,才搬去曼哈頓居住。
一直聞說「長島鴨」的大名,可惜沒有機會去品嚐。前幾天,在一家餐廳見到餐牌有長島烤鴨,心裡已很想試,幸好價錢也不太貴。
我問侍應,這道菜的份量大嗎?侍應打量了我一眼,說:很大。
但是,好不容易才碰上,我問廚神如果我吃不下,可否幫忙。他當然耍手搖頭,自己叫烤排骨吃。
於是我鼓起勇氣,決定自己一個人吃長島烤鴨。
烤鴨上來了。是半隻,看起來有點乾。一刀切下一片肥腿,焦脆鴨皮連著肥膏,傳來陣陣肉香。肥肉入口,有一種要溶掉的感覺。不過論肉汁,老實說,我覺得廣東燒鴨更可口。
原來長島鴨不是原籍長島,也不是美國的原居民,其實是大家熟悉的北京鴨的後代。話說在1873年,有一個美國商人到中國華北地帶旅行,看見一群白色的肥鴨,起初以為是鵝,美國人是不吃鵝的。後來才知道是鴨。於是那名美國人將五隻北京肥鴨帶回美國繁殖,那些肥鴨的後代,後來就成為了今天的長島鴨。
所以,長島鴨繼承了祖先北京鴨的特色:肥﹗美國人最忌諱一個「肥」字,誰知又特別喜歡處處種下肥因。
很多年前與朋友到北京,在有名的北京填鴨店吃飯。侍應問我們一桌十二人要多少隻片皮鴨,我們說兩隻。侍應白了我們一眼。原來其他客人是每人叫一隻的﹗
這次我一個人吞下半隻長島肥鴨,也不算過份。像Erma說,下星期跑幾圈就可以把卡路里燃燒掉了。不過,下星期的事還是下星期才算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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