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年前,因工作關係,開始要接觸洋人、去餐廳吃真正的西餐,那時候的確有點崇洋。但是,我始終無法覺得炸魚和薯條(fish and chips)是一道好菜式,無論你是用什麼方法去煮。
從前去過灣仔兩個地方吃炸魚和薯條,一個是在合和大廈附近的,那次吃完炸魚和薯條,就要去山頂工作,於是我坐了巴士,因為吃得太飽,我在巴士上睡到不省人事。工作時也是迷迷糊糊的。後來聞說那店已關門了。
第二個地方是灣仔的另一頭,忘了是在盧押道還是分域街,有一家很平民的炸魚薯條店,那次吃的經歷更加模糊了,完全記不起是什麼味道。
不過,你會期望炸魚和薯條有什麼味道呢?
Peter Mayle是一個很風趣的作家,看過他寫普羅旺斯的第一章,已笑到我合不攏嘴。最近看他的舊作,寫的是法國菜,風格依然故我。他寫初出茅廬時,那位英國紳士老板Jenkins的趣事,我就覺得很有趣。Jenkins做人有一句名言:「我不會點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食物。」
於是,Jenkins在巴黎公幹時,在一家高級餐廳點菜就只點了他熟悉的炸魚和薯條。
我們在溫哥華某家海鮮餐廳吃午餐時,我看著餐牌上一大串不懂的英文,於是我也點了炸魚和薯條。我之前只吃過兩次炸魚薯條,加上那一次,都沒有改變我對炸魚薯條的印象──仍是一道沒有味道的菜。
看來我不用再點第四次了。






M 記先炸得好食
小時侯家居灣仔,那是街上仍是滿是水兵,區內酒吧臨立的年代. 是時盧押道與軒尼詩道交界開了一間小店,我想應是最早期的快餐店之一. 鋪名正是Fish and Chips. 當年物質沒有現時充裕,連食油也是矜貴的,除了過年時的焦堆油角,很少油炸食物. 故第一次吃到由報紙包着, 熱乎乎的炸魚薯條,簡直驚為天人,心想世間竟有如此美味的食物!
現在思之當然覺得小時天真可笑,但食吻除色香味外,原來還有感情分
一直對炸的食物興趣不大,尤其是魚,真有人叫來了,我大概也會先弄走了那層皮,只吃裡面的肉。炸雞也是。往往是,弄走了那層炸皮,就所剩無幾了。
可是以前在綿羊國,吃到的炸魚薯條卻美味無比.
嗯…因為覺得lur骨好麻煩,所以除左D又滑又好味既魚,我一向唔太鍾意食魚。當年去到鳥不生蛋的塔斯曼尼亞,蛋都冇隻可以食。偏偏$5就有兩大塊fish&chips,仲有我最鍾意既沙律醬(好似係Mayonnaise)所以雖然我對D魚唔太有興趣,不過fish&chips係我少數會食既魚之一。
講真,係唔係好好味,不過都唔係咁差遮。起碼唔洗我lur骨
灣仔嗰間我都食過。記憶中好似好腬,唔係好記得舊魚咩味。
唔「正宗」炸魚屋企都整過,只要唔腥,我覺得都ok喎。
用好平嘅急凍鯰魚柳整,味道都唔差。
重有bird’s eye嗰隻隻炸鱈魚手指,都係唔腥;
細個唔識自己整炸漿/上麵包糠,都係買唔隻嚟炸。
以前尖沙咀寶勒行有間叫oxford circus,標榜正宗英式炸魚。
本來我有心試,但係行過幾次咁啱都好飽,到執咗我都未食過。
aiya aiya…there’s one in vancouver at the fishermen’s pier…it’s so good and fresh (it’s not a restaurant, just a tiny fish n chip shop. if you go again, let me know becoz i have to give u a list of must eat)
but then if you are into fishy fish (ie plain water fish for chinese) normal fish n’ chip won’t be your cup of tea
原來那麼多人都光顧過灣仔盧押道的「魚條店」!
我家就在附近。小學時,我讀上午班,每天放學就在魚條店買飯盒回家,從錫紙盒時代吃到用發泡膠盒。不是誇張,這家小店的所有飯盒我都吃遍了(炸魚薯條不屬「正餐」倒不捨得花錢)。後來吃得悶了,那瘦瘦的老闆娘就很好人地讓我自由搭配,於是也試過許多雪菜雞扒、炸菜火腩之類的怪誕組合,吃個不亦樂乎。
不知是否有感情分,我覺得這家店子的飯盒都不錯,尤其是雞扒,只有羅漢齋淡而無味。直到現在,每到新餐廳,如果沒有甚麼把握,我都傾向點雞扒;而無論到任何地方,都絕不願點羅漢齋。
這家可說是我的味覺啟蒙店,甚麼楊州炒飯和西炒飯、星洲炒米與廈門炒米,至今我都是以它的出品為標準。我有時在灣仔還好像遇過那位起先幫廚、後來掌廚的高個子哥哥。真希望那家店還在呀~
我好喜歡灣仔合和樓下果間。另外其實我好喜歡醋味,所以喜歡Fish and Chips,不過住倫敦一年都冇入去,因為不喜歡平日小賣店的油溢味。
Peter Mayle 寫的法國風情真的很風趣,我看了它改編搬上大銀幕的 A Good Year (2006), 還是不及書的好看。
我也不是炸魚的粉絲,我比較喜歡臭豆腐,哈
我只喜歡薯條,不喜歡炸魚,食fish and chips都是為了薯條。
dreaminghk:
你指炸魚柳包?我覺得麥記的炸薯條炸得好吃。
tintinbright:
對,就是那間店了。加了感情分的食物是零舍唔同嘅。
洛言:
我不太喜歡吃炸的東西。不過,早輪忽然想吃煎堆油炸鬼之類的東西,狂吃了幾個星期,結果多了一個肚腩﹗幸好我懸崖勒馬,現在回復正常了。哈哈﹗
lu:
我對炸魚之類的東西不太有興趣。
奕:
咁係可以飽肚嘅,不過,味道真的冇乜特別。
amo:
在家裡我就不會炸魚了,會蒸魚或者煮魚。前幾天我才煮了肉絲煮銀鱈魚,幾好味。鱈魚本身是不腥的,味道很淡,煮的話要加點東西才會好味。
你講的那個尖沙咀店我未聽過(我很少去尖沙咀的)。那時我去過的餐廳我估都執晒了。
joop,
hahaha…thanks!!
I should have asked you first! Anyway, we had a wonderful experience in Vancouver. My daughter wanted to go again and even to move there!!!
Cable:
對,引出了一大班灣仔為食鬼。
你這樣說,我想來想去,都不記得自己有否在那兒吃過雞扒飯。那時常在灣仔出沒,我是到處搵食的。
littleoslo:
嘩,你也去過。倫敦有什麼好吃的東西,我去倫敦那年,真的對他們的食物印象很普通(可能太貴的我又吃不起)。
michelle:
我沒看過電影啊。上星期借來的DVD續了三次期也沒有時間看。
有沒有吃過台式臭豆腐?幾正喎。
sherry:
但是,最弊好味的薯條都不是跟炸魚一起的。在Maryland吃過一家很出名的薯條店,他們用花生油炸薯條,真的好味好多。
狂吃煎堆?不說幾乎忘了這種過年食品。
小時候,大人圍起來搓粉揉捏成小球再放進滾油中炸成金黃漲大的煎堆,是年中難得的開心時刻;能分到一小塊粉團揉弄(至變灰變黑)已是很開心的事。
煎堆油炸鬼真的是很油很油的食物。少吃為妙。
麥記的炸薯條已經好好了!
不過,中學時期去過北愛讀了一年書,仲記得買take away 既 chips 加salt and vinegar, 好好食!
可能以前細個,無乜野好食! 哈哈!
讀食,你這麼早睡,是比較難找時間看DVD的了,我們一般是等孩子睡了才看,有時太累,也一推再推。
銀鱈魚就係因為味淡,我先食得落。
未試過用肉絲煮;買到西京白味噌就整西京燒,否則用豉油醃完燒。
>那時我去過的餐廳我估都執晒了。
你去過,所以執晒?犀利!
洛言:
我家從沒做過什麼過年食品,都是在外面買回來的。阿婆會做,只能在新年時到她家吃。
臻媽:
中學去北愛?交換生?
michelle:
看書較容易,可以匿埋一角睇。我有時比他們更早睡,一躺下就睡著了。哈﹗
amo:
我不知是我黑仔還是人家黑仔。我寫過的餐廳都會很快執的﹗﹗
那時候的確有點崇洋。但是,我始終無法覺得炸魚和薯條(fish and chips)是一道好菜式…..
to me, i can accept fish and chips. But, definitely not banger and mash.
有人在身邊打擾我看不成書的
上次忘了答你,我還未試過台式臭豆腐。
上邊的照片好像也在說這不太好吃的噢。像許多其他街頭小食一樣,好吃的fish and chips很難找。我在倫敦吃過一趟,在Westminster Abbey附近。多倫多也有兩處不錯的店子,其中比較有名和有歷史的反而水準不穩定。吃fish and chips不能用mayo,應該下鹽和malt vinegar,再配以brown ale或red beer,風味頗佳。
當然,嚴格的說,fish and chips不能登大雅之堂,尤其是在我這邊難得一見活海魚的地方。說它好吃是相對的,有感情因素的,就像說糖葱餅好吃一樣。
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:
餓起上來我會吃的,但是,不會主動叫來吃。
michelle:
所以我只可以看幾段,然後又放低,再看。
scorpio:
我拍得差???
多倫多,唔,看看有沒有機會去吧。到時再請教你去邊度醫肚。
哈,我覺得糖葱餅味道過得去,不過,你說得對,有點感情因素,所以會覺得好味。
香港食肆好難做。唔係自置舖位,就算生意好都好難做得長。
呢類小店,你唔寫都好易執。
amo:
咁慘?﹗
記得好耐個陣經濟不好,很多店執了,於是租了給人賣魚蛋、什麼五顏六色的雞蛋仔。這裡也差不多,很多開了十多廿年的店,業主一句話加租,通統執晒﹗
香港從來就是為地產商服務的了。市道好,其他行業,尤其小本經營的,還可以有啖好食,市道不好,只好自求多福了。
紐約也是如此嗎?
洛言:
天下地產商都是這樣的,更衰的也有。
不過,以前香港不是為地產商服務的。我老豆租地住租了大半世,從未想過買樓,一樣過得很開心的。現在的人有樓有車,我反而不覺得他們開心。
讀食,你知道嗎,我家以前是有耕地的,每月幾元租給由大陸逃難來港的人。我們吃的菜是每天自行購買的,連吃一隻蛋,不是買,就是自家養的雞生的。
租我們農地的人,在那裡建屋立業,我沒看見他們愁過。
我小時住的屋都塌了,農地都沒有了。一切都如過眼雲煙了。
洛言:
你未講,我當然不知道。哈﹗
你講完,我咪知囉。
我以前都未愁過,真的是少年不識愁滋味。不過,現在也不識(我懶,費事諗,費事煩)
readandeat:
有沒有看 Anthony Bourdain 的 TV Show?
我欣賞他的卒直,但有時太 badmouthed 啦。
他也是跟您一樣住在 Big Apple.
當然不是說拍照的人手藝不好啦,有問題的是炸魚的那一個!
readandeat:
我一邊煮飯,一邊回想上一貼留言,總是覺得有點不妥,魂不守舍地炒了兩樣菜(怪不得Old Doe & Little lamb 食到咦牙鬆降!),飯後恍然大悟,原來是:
1) “率”直才對。
2)我把煙肉叫<培根>是鬧著玩的,並不是跟您抬扛,這是台灣人的叫法;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名字時,我差點以為是幼稚園或是小學的名字!您又知道他們怎樣叫Bagel嗎? <貝 果> !
真好像是涼果或者是川貝枇杷露的原料!
old goat:
不要問我電視,我很「背」,我不看電視的。
紐約住了很多明星,不過,就算面對面,我也未必認出他們。
率直是看情形,小朋友天直率直,我們會說他們可愛;大人如果太率直,不經大腦,會很乞人憎的。
Scorpio:
沒辦法,我只會叫這個。哈﹗不過,他們的周打湯很好味。
去左一年,返左黎香港放暑假,任性地唔肯走!
我真係唔會俾我個仔好似我咁任性!
哈哈!
臻媽:
香港美食多,哈﹗你打算送阿臻去外國留學?
有錢時都會架!
我覺得,讀書都係外國好啲!
唔洗咁辛苦!
老公話我又唔受得壓力,又唔被人趕得…..應該係外國住!
我都幾鍾意架!優閒啲,舒服啲!
臻媽:
不過我覺得香港在數學方面的教學比美國好,這裡學生的普遍數學程度都很屎。大人連普通加數都加唔掂(超市收銀員見唔少)。
聽說九因歌乘數表是中國人(香港人?)的獨步單方,美國人是不背這個的。
獨食,你會教阿包乘數表嗎?
洛言:
香港學生肯定背,我小時候也背過,大陸學生也背的。美國學生好像沒有這個東西。
我教過阿包一點的,當唱歌一樣唸。
沒有吃過。
小時候就要背九因歌,有的數王還背到13、14……一見到就有答案。用中文背九因歌很易,用英文背恐怕有點難記了。
David:
咦,你在灣仔竟然沒吃過炸魚條?
我教阿包背九因歌,佢嘴藐藐。